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76号建议的答复(2)
时间:2020-11-24 12: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颁布实施,排污企业由原缴纳排污费改为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于您所提排污费减免方面的建议,已经在现行政策中体现。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国家奶业振兴意见落实,加大奶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奶业做强做优。
感谢您对我国奶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546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