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49号)
时间:2020-10-22 11:5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10-22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38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食糖、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调味品7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720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道滘祥兴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市望城区香香食品厂生产的火辣亲亲片(调味面制品)、香辣素鳕鱼片(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东莞市联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食堂购进的辣椒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大岭山德正湘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湘潭百思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赤砂糖,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长安甘记蔬菜店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大朗果道鲜水果店生产的化痰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六、东莞市大岭山文丰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清远市清城区富华海洋糖制品厂生产的多晶体冰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长安曾国燕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绿豆芽,分别为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道滘旺泽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市望城区香香食品厂生产的嗨辣棒棒香(调味面制品)、劲爆条条香(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九、东莞市长安谭本蔬菜店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厚街初见咖啡店加工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一、东莞市华振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长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科佳电路有限公司食堂购进的干辣椒,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石碣嘉有冷冻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大庆乳品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微咸奥利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东莞市长安曹东英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长安何海胜海鲜店购进的黄骨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长安家坤海鲜店购进的生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长安林启蔬菜店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长安晓建海鲜店购进的生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长安熊波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