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号)(2)
时间:2020-10-16 11: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三)标称由德阳天龙山泉水厂生产的“至尊纯露优质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四)标称由宜宾市尚雅堂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诗田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北川华兴超市销售的、标称由九寨沟县长海曲酒厂委托九寨沟县长海曲酒厂绵竹分厂生产的“青稞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标称由威远宏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辣椒素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生物毒素超标问题
旺苍县宏富商贸六一八超市销售的、标称由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生产的“木门洋姜豆瓣”,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