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0期)(2)
时间:2020-10-10 10: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十、晴隆县亿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顺市平坝区可立调味品厂生产的香油王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办丰源社区瑞丰三街14号(经营者:邵林波)销售的肉鸡,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二、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办丰源社区瑞丰三街14号(经营者:邵林波)销售的土鸡,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三、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办丰源社区瑞丰三街14号(经营者:邵林波)销售的生态鸡,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四、贵州家润佳超市销售的西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