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六期)(2)
时间:2020-09-17 11:3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泸州市龙马潭区天富调味品厂生产、销售的“红油麻辣豆瓣”,未对所有声称涉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色素、香精”进行定量标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三)泸州国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国粹·彩瓷30酒(浓香型白酒)”,“净含量:500ml”净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标准要求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四)泸州忆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豆痴珍品食醋(酿造食醋)”,标示“无添加”使用的繁体字无相对应的规范汉字;未对所有声称涉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冰醋酸、焦糖色、增稠剂”进行定量标示;标示为“净含量:386ml”净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标准要求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五)泸州忆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昕峖酱油(酿造酱油)”,未对所有声称涉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增鲜剂、焦糖色、增稠剂”进行定量标示;标示为“净含量:386ml”净含量字符高度未按标准要求标注;标示“无添加”使用的繁体字无相对应的规范汉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