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6期)(2)
时间:2020-09-11 10:3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四、标称贵州开心婆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家小米鲊(方便食品),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贵州开心婆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五、标称贵州开心婆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家社饭(方便食品),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贵州开心婆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六、标称贵州馨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贡丸,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贵州馨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七、贵州众祥盛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毋敛时代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毋敛米糄香爆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八、平塘县永福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黔味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姬松茸,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九、标称贵州省好之味精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山茶籽油,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省好之味精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