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38号)
时间:2020-09-08 10: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9-08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61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78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749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井头市场-李丽琼购进的小白菜(普通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大井头市场-郑道伟购进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东莞厚街和言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四、东莞厚街显礼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大朗樊学军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大朗福琴蔬菜店购进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大朗奇特鲜水果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正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八、东莞市大朗秋兰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大朗荣丽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大朗少军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大朗唐兴明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大岭山青青食品档购进的土鸡蛋、初生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大岭山五谷石磨饮食店加工的香米白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东莞市东坑方平粮油档购进的土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东坑渔泯海鲜档购进的珍珠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厚街革明鱼档购进的黄骨鱼(淡水)、生鱼(淡水),分别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厚街兴记鱼档购进的黄花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虎门黄业敢水产品店购进的罗氏虾(淡水),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虎门邱友好水产品店购进的沙甲,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东莞市虎门伍记水产品店购进的罗氏虾(淡水),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