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28 12: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8-28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372 有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河南省畜牧总站:
现将《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18日
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8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调大规模、调优结构、调长链条、调强加工能力总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肉牛奶牛生产的积极性,持续推进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制种供种能力,推进全省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及目标任务
(一)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
1.目标任务。新建肉牛标准化畜位7万个以上、奶牛标准化畜位5万个以上。
2.补助对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建畜位500个以上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新建畜位300个以上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要求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粪污能够资源化利用。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
3.补助标准。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国定贫困县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1000元,其他县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700元;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国定贫困县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2000元,其他县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1200元。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实际建成畜位数量核定补贴资金。
4.实施要求。补助对象的确定、补助金额的核定及发放等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具体负责。
(二)奶牛场提质增效项目
1.目标任务。支持奶牛场提质增效项目13个。
2.补助对象。嵩县、鲁山、睢县、民权、宁陵、淮阳、平舆、滑县、新蔡、封丘等10个国定贫困县内存栏奶牛100头(不包括奶公犊)以上、且持有有效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并正常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含奶农合作社)。
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殖设施改造、饲草料生产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创建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等。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上述内容上各有侧重。
4.补助标准。项目场原则上按照每头奶牛0.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场最少补贴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
5.实施要求。补助对象的确定、补助金额的核定及发放等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具体负责。
兰考县可根据资金规模和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新建畜位和提质增效项目。
(三)肉牛奶牛优质种质进口项目
1.目标任务。全年进口优质奶牛800头以上、肉牛奶牛育种胚胎700枚。
2.补助对象。2020年申请进口优质奶牛的奶牛养殖场、进口肉牛奶牛育种胚胎的种畜禽生产单位(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补助条件。进口的优质奶牛及肉牛奶牛育种胚胎需经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农村部批准并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国家进出境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奶牛、肉牛奶牛胚胎动物检疫合格证和系谱档案相关证明资料;具有与国内专业的进口代理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国内专业的进口代理公司与国外专业公司签订的进口奶牛、肉牛奶牛胚胎贸易合同等证明材料。
4.补助标准。进口优质奶牛每头补助1000元;进口奶牛育种胚胎每枚补助5000元、肉牛育种胚胎每枚补助3000元。
(四)奶牛生产性能测定项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