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通知》解读材料(2)
时间:2020-08-23 13: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参照国家层面做法,以省食品安全办名义对第二批创建成功的27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进行发文通报。2020年2月12日,省食品安全办制发《关于认定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通知》(川食安办〔2020〕4号)。 (责任编辑:admin) |
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参照国家层面做法,以省食品安全办名义对第二批创建成功的27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进行发文通报。2020年2月12日,省食品安全办制发《关于认定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通知》(川食安办〔2020〕4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