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3期)(2)
时间:2020-08-20 17: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邹勇斌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沂水县五路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沂水浩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味梳打饼干(发酵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处置措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许昌、漯河、驻马店、济源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