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32号)
时间:2020-08-12 17: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8-12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45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蛋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7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732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茶山阿秀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茶山月霞蔬菜档购进的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大朗吴茂燕菜档购进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大岭山客家菜档购进的芹菜,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道滘双发粮油店购进的红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东城炯炯鸡档购进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东城学礼副食店购进的初生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东城正生粮油店购进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高埗秋香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高埗生林蔬菜档购进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虎门章记水产品批发部购进的黄骨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寮步业飞鱼档购进的太阳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石碣柏飞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石碣飞飞鱼档购进的黑鱼(淡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石碣胡立群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石碣黄诚鱼档购进的鳙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石碣锦龙蔬菜档购进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石碣李群兰鱼档购进的黑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石碣仁平记菜档购进的黄豆芽、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东莞市石碣熊胜强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黄豆芽,分别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与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