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9号〕(2)
时间:2020-08-05 09: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淘宝网川间好酒品牌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天泽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泸州市老房子曲酒厂生产的川间老窖(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天猫津顺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市什祥斋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什祥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米条,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二)天猫澳益克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春利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春利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临沂桥然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澳益克小米锅巴(烧烤味),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临沂桥然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天猫果仁乐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连云港世皇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连云港世皇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浙江省杭州临安果仁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蟹黄瓜子仁(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