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2)
时间:2019-04-08 07: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7.息县满意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18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川汇区华联鲜生活店销售的1批次烟仙红富士苹果,敌敌畏检出值为0.5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9.南阳市宛城区白河佳宴主题餐厅销售的1批次卤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5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永城市聚客隆百货有限公司文化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汇丰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分别为1.14×103μg/kg、1.13×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1.永城市演集镇老闫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4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2.浚县建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香芹,氟虫腈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3.河南省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德信泉生活广场天意店销售的标称浙江古泉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酒(上海老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10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民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4.林州市开元生活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面包蟹(生),镉(以Cd计)检出值为2.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5.河南乐易购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氟虫腈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6.信阳市友康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禹州市宝枝粉条厂(原禹州市刘家三粉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27.滑县城关丹丹青菜店销售的1批次大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8.内黄县北纬九十度冷饮店销售的1批次糖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0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9.滑县城关丹丹青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076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0.息县满意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8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1.平顶山市正安商贸有限公司正安生活广场二店销售的标称郑州市恒益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鲜原味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782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鹤壁、许昌、漯河、南阳、周口、驻马店、信阳、滑县、永城、鹿邑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