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鲁市(2)
时间:2019-04-08 07:4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市场监管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