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

中国食品商务网移动版

主页 > 行业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03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357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组织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30日

 

  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

 

  “158”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要求,深入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创建任务

 

  (一)“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2020年,首批在24个县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力争通过示范创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新发展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示范创建县主导产业产值每年增长10%以上,打造成为县域特色支柱产业。(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处、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局、畜牧处、渔业局、质管站、特色农业站等,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示范创建。2020年开始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的省级生产、加工、供应类示范基地;到2025年,各类基地总数达500个。力争通过创建,每个生产、加工、供应类基地每年产值增长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沪苏浙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处、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局、畜牧处、渔业局、质管站、特色农业站等,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培育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园区和冷链物流企业。将“158”行动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加工园区作为加工类、供应类基地建设的骨干企业和重点园区,进一步加大培育支持力度,引领和带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加快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力争到2025年产值超100亿元的“158”行动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达80%以上;超100亿元的“158”行动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达30%以上,超50亿元的加工企业占80%以上。(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处、市场信息处,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创建步骤

 

  (一)县级申报。

 

  1. 示范基地创建申报。示范基地创建周期为1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对辖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摸底、评估,推荐有发展规模和比较优势、在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和市场基础的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主体,申报示范基地创建;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报所在市审核汇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 “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申报。“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周期3年。2022年启动新一轮示范创建。由各县区综合自身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实际,填写申报书,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报所在市审核汇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市级审核。

 

  各市结合本市农业农村整体发展规划,综合评判、统筹考量,在申报市本级基地的同时,对所辖县(市、区)推荐的创建基地名单和“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名单审核汇总,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厅。(责任单位:各市农业农村局)

 

  (三)省级审定。

 

  省厅定期对示范县、示范基地创建情况调度监测,掌握创建进展。结合调度情况,每年组织开展示范基地创建主体评估和“一县一业(特)”示范创建年度评估。其中,基地评估按照第三方评测、综合评估、会议审定等程序进行,对年度评估达标的基地授牌。(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

 

  三、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