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2号)(3)
时间:2020-07-01 14: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0.加快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与改造升级,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农改超、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建设改造,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支持建设或升级改造1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四)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11.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加大力度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指导推动示范县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加快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与农产品出村进城的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到2022年,完成全省所有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2.构建网络销售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牵头联合全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带动小农户,统筹推进生产、加工、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品质把控。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大力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推动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网络化,引导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展销。支持在市区、县城设立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或运营中心,推动农产品进城直销,促进全省各地特色农产品上线销售。从2020年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工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
13.创新农产品电商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网红”等新模式,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时令预订”“网订店取”等业务。支持中央厨房建设,构建“互联网+食材供应+中央厨房+冷链配送”新型运作模式,鼓励发展团餐配送、食材配送等服务。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旅游、乡村文化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探索开展农产品众筹、订单农业、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云农场等模式。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数字办、供销社等
14.推进农村“双新双创”。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等开展创业创新,领办创办农产品电商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等,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典型县、优秀带头人,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农村互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创建“双新双创”园区(基地)100个,累计创建300个以上。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人社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五)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
15.培育壮大市场运营主体。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的骨干企业,广泛参与农产品出村进城服务。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商超连锁店、品牌连锁店、城乡农贸市场等,积极参与工程实施运营。鼓励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拓展涉农电子商务业务,推动多元化市场主体共同发展。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0家、示范家庭农场500家以上,累计培育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000家、示范家庭农场4000家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商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16.加强农村网络应用技能培训。结合益农信息社信息员、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等,加大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公益培训力度。鼓励电商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和大中专院校举办电商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操作人员和职业经理人。支持各类企业开发服务“三农”的手机应用,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获取信息、管理生产、网络销售等能力。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培训农村网络应用技术人员100万人次、农村电商带头人1万人次,累计培训农村网络应用技术人员300万人次、农村电商带头人3万人次以上,覆盖全省主要行政村。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商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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