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
时间:2020-07-01 11: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经排查,种植环节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开发区新开街道郑芳蔬菜摊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但证明材料不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开发区新开街道郑芳蔬菜摊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开市监案字〔2020〕第046)并责令整改。
八、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欧德福超市销售的岩盐(抽样日期:2020-03-09,规格型号:320g/袋)
上述产品碘(以I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欧德福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0袋, 共计16公斤,已全部销售,未有召回。
经排查,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欧德福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欧德福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