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渔业统计工作(2)
时间:2019-04-04 02: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3.坚持真实统计。统计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如实收集、整理、报送、分析渔业统计资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
三、
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四)明确职责分工。渔业统计包括渔业生产统计、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和渔业经济核算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规定,渔业经济核算中的渔业产值核算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其他渔业统计工作由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渔业统计业务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指导,统计数据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进行管理。
(五)建立合作机制。各级渔业部门和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建立渔业产量、产值等定期会商机制,联合开展渔业生产形势判断和课题研究,提高渔业统计数据质量。要整合现有各类统计、监测数据,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解决统计数据“碎片化”“数出多门”等问题。要联合建立统计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有关数据的应急统计和分析。
(六)完善统计制度。要进一步围绕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方向,聚焦渔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完善优化统计指标,充分反映渔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融合等情况。对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任务,各级渔业部门和统计部门要抓好任务落实。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信息采集方式方法,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建立完整的渔情监测、数据分析和发布制度,进一步提升渔情数据信息的获取能力、分析能力和服务能力。
(八)加强数据应用。各级渔业部门和统计部门要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渔业统计数据开放利用标准及制度,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公开,提高对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服务水平。探索与社会统计调查数据机构的合作途径,为行业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和政策建议。
四、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保障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渔业统计对渔业管理决策的重要基础支撑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把渔业统计工作放在渔业发展大局中统筹和谋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专职人员,建立专业的工作队伍,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十)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渔业部门要优化统计人员队伍,选用品行好、能力强、作风实的干部安排到统计工作岗位;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队伍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推广机构、科研院所等的技术支撑作用,建设一支既熟悉渔业又了解统计的专业队伍。
(十一)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渔业部门要保障渔业统计工作开展所必需的经费,将渔业统计工作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同时,要从设施、装备等条件建设方面,对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开展工作加大支持力度。
(十二)加强责任担当。各级渔业部门和统计部门要定期对渔业统计调查行为和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更加务实地推进渔业经济发展和渔业统计工作有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掺杂水分,确保统计数据能真实反映渔业产业发展现状、渔民收入状况以及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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