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出台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野生动物全面禁食,家养畜禽有哪些终于明确了(2)
时间:2020-06-01 09:3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特种畜禽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补充,一部分是国外引进种类,在我国虽然养殖时间还不长,但它们在国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驯化史,种群稳定、生产安全,如羊驼、火鸡、鸵鸟等;一部分是我国自有的区域特色种类,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如梅花鹿、马鹿、驯鹿等;还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
记者注意到,一些驯养的野生动物没有列入《目录》,这是出于何种考虑?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自然界的哺乳纲动物多达5400多种、鸟纲动物9800多种,绝大部分是野生动物。
实施之后《目录》仍然可能调整
据介绍,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地方和养殖户建议将一些在养野生动物列入《目录》,由于这些在养野生动物,有的人工饲养时间不长,有的种源需要从野外采集、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有的公共卫生风险不清,有的不属于哺乳纲、鸟纲范围,均不具备家畜家禽的标准和条件,不宜列入《目录》,继续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管理。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但这次并未列入《目录》。该负责人对此也进行了说明:在《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大多数人赞成狗不列入《目录》。“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
该负责人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并且随着时代进步,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目录》属于正面清单,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
“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该负责人说,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最后,该负责人强调,《目录》并非一成不变,是可调整的。如果确有必要列入《目录》的,将按照《畜牧法》规定,根据发展实际,经过科学认真评估论证后,依照法定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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