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 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四期)(2)
时间:2020-05-31 15: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大连荣德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生产日期:2020-03-16),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九、淘宝(网店)销售的蓝莓李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永博永鑫干果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同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李果(生产日期:2020-01-20),亮蓝、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宁波市江北徐平水产行销售的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江北徐平水产行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2020-03-15),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向宁波市江北徐平水产行送达了编号为91200000021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启动不合格梭子蟹召回程序。
十一、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肚脐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利东食品厂生产的肚脐饼(生产日期:2020-03-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7日向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442000186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启动不合格肚脐饼召回程序。
(三)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二、温州市小休休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大乌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小休休食品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店)销售的、标称温州妲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乌梅(生产日期:2020-03-15),亮蓝、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于2020年4月22日向温州市小休休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CCS2003023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销售不合格食品已被食用无法召回。
(三)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于2020年4月22日向温州妲已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CCS20030238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为共计5公斤,货值65元,已销售4.5公斤。厂家已启动召回程序,并予以退款。
十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