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
时间:2020-05-25 11: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三)申报材料。中国特优区申报主体需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明确推荐顺序,并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农业农村部3份,国家林草局1份)及电子版于2020年7月20日前报至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
三、认定管理
(一)专家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将组织成立中国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开展中国特优区的评价认定、指导咨询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认定标准。围绕中国特优区的内涵与主要特征,从资源环境、生产传统、产业发展、市场品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制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中国特优区认定标准。
(三)评审公示。为确保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中国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根据中国特优区认定标准,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中国特优区认定建议名单,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林业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布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发文予以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申请后,中国特优区将稳定在300个左右,并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推动高效发展。各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各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重点,择优选择品种和区域,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针对前三批特优区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错报、漏报、虚报等问题,2020年特优区认定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遴选,认真组织好申报书、工作方案、基础数据表审核等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省及垦区、林区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申报认定范围。
(四)加强监测评估。根据《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特优区管理办法,从申报程序、管理内容、监测评估等方面,加强对特优区建设的指导与评估。今年将对2017年度首批认定的中国特优区进行监测评估,请各省及垦区、林区组织做好监测评估工作,于2021年1月14日前登录特优区监测系统()将有关数据(附件4)和总结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对评估达标的中国特优区,继续保留资格。对评估不达标的特优区,红牌警示并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撤销“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五)深入开展调研。各地要切实加强特优区调查研究,推动出台特色农业产业支持政策。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政策规定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特优区建设,特别是要结合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实施,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建设,加快中国特优区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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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