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娃娃事件背后的特医奶粉江湖(2)
时间:2020-05-14 10: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在奶业专家、中国奶业协会原常务理事王丁棉看来,蛋白固体饮料仅是种普通食品,不能视同或作为特配奶粉使用,用固体饮料来充当特配奶粉销售是一种违法行为。
乳业分析师宋亮也表示,品牌授予方也需了解合作企业的产品质量以及销售方式等,并承担一定的责任。针对上述产品的具体情况,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致电广州迪斯尼营养品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原因:利益驱动下的铤而走险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认为,特医食品注册较为严格,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不惜铤而走险,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钻空子获取利益。
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等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依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国家对特医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特医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特医食品生产许可,且非特医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0-2岁婴幼儿曾发生或正在发生过敏性疾病症状的比例高达40.9%。湿疹、腹泻、便秘、吐奶和哭闹等多种日常问题均可能与过敏有关。业内人士指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市场需求不断扩大,预计未来市场规模可达100亿元。
不断扩大的市场份额吸引众多企业布局,但由于注册严格,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够获得相关资质。2020年3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决定待领信息,其中两款产品未被批准,涉及宁波特壹食品和上海奥医生物医药两家企业。目前,我国已注册批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共有32款,包括圣元、雅培、贝因美、惠氏、雀巢以及达能等企业。
宋亮表示,国家相关部门和法律机构应该对以固体饮料冒充奶粉的企业和品牌给予严惩,对于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应该给予最严标准的处罚。
金大洋事件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发文表示,将继续督促相关省份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调查核实,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等字,获得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产品易误导消费者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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