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市便利店“限塑令”前“掉链子”(2)
时间:2020-05-11 10: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按照从5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一旦违规,除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之外,还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从5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对部分商品零售市场开展“一日两巡”,宝华里菜市场、兆军盛菜市场、朝内南小街菜市场等多处老牌菜市场在检查中均未发现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情况。市民如发现有违规使用塑料袋的问题,可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