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7期)(2)
时间:2020-05-07 17: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6.商丘市睢阳区王建设胡辣汤馆销售的1批次油条、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375mg/kg、615mg/kg,标准规定均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17.巩义市夹津口占标鲜肉店销售的1批次羊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87.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新建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9.卫辉市建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三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全麦蛋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CFU/g、14000CFU/g、15000CFU/g、16000CFU/g、15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郑州市金水区建刚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7.5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21.郑州航空港区滨河家家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港食汇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平江县湘盟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素红烧牛肉味(挤压糕点)、1批次素红烧肥肠味(挤压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0.39g/100g、0.99g/100g,标准规定均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漯河、商丘、信阳、巩义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0年5月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