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2)
时间:2020-05-01 10: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鄂城区邱家咀农贸农贸市场刘桂姣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提供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进货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经排查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购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所致,并提出整改措施:采购食品时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取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检验合格相关证明;落实和完善台账制度,并按要求保存相关凭证;严格落实食品贮存相关规定,不违法添加保鲜剂。
三、武汉市洪山区少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市洪山区少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19-11-22)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5132294,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少华蔬菜经营部销售不合格食品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已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少华蔬菜经营部于2020年1月6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严格查询进货商的供货资质并加强对进货产品的合格报告的检验,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四、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壳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壳鸡蛋(购进日期:2019-11-21)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5132269,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销售不合格食品白壳鸡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已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于2020年1月6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期间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农产品来源,严格检查进货渠道、相关资质、食用农产品检测报告等信息,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