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期)(2)
时间:2020-05-01 10: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壳鸡蛋(购进日期:2019-11-21)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5132269,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19年12月26日,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19年11月22日销售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白壳鸡蛋”由云梦县峰顺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供应,供货到店数量为20件,进价为 190元每件,销价为192元每件,现已全部销售完。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督促该商行启动召回机制,目前未召回该产品,现场已无不合格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