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4期)
时间:2020-04-21 11: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4-21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89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水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6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68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重金属、其他污染物及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英农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得福肉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味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珠海市湾仔市场曹传贵海鲜档销售的蛏子王,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四会市芳芳水产店销售的鲩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及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珠海市香洲华有农畜产品档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销售的、来自惠东县华侨城农副产品市场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标称东莞市大朗爽朗食品厂生产的天泽蜜码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二)葵记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江门市葵记陈皮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柑之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陈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高要区南岸黎少文鱼档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惠州市惠城区永升源水产批发行销售的三点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斗门区井岸美贞米面制品档销售的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永城河粉档销售的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深圳市宝安区新桥邓恒波河粉店销售的陈村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齐彬云吞档销售的肠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源城区中心市场二楼草菇行1号摊位张玉梅销售的油河(湿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东莞市麻涌华记烧腊店销售的烧鸭,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东莞市麻涌俊龙熟食档销售的烧鸭,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东莞东城国贸中心店销售的酱香牛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龙门县龙城荣记烧腊店销售的叉烧,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