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3)
时间:2020-04-16 12: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30.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工作,发挥团体标准“拉高线”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聚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扩大先进适用团体标准供给,规范团体标准监督管理。
(三)开展对标达标及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31.组织做好第一、二、三批国家试点城市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结合本地经济发展优势、产业特点,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对标达标提升行动。
32.要推动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力争一批我省的优势行业重点产品企业标准成为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列。
33.实施江西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围绕我省“2+6+N”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领跑者标准,强化标准引领作用,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
(四)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
34.启动国家第十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实施。
35.做好在建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的督导和指导,强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
36.继续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及试点示范建设,推动江西中药产业做大做强。
37.持续以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为依托,探索推进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新模式。
(五)开展社会治理体系标准化研究
38.推进市场监管处室工作标准研制,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标准体系,促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9.完善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等领域标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与线下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40.加快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营商环境评价等领域标准研究,支撑市场主体保护和市场环境优化,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41.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共安全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爆炸物品安全、司法鉴定、律师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建设。
四、强化科学管理,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
(一)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信息联动机制
42.建立标准制定监督与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标准复审、技术委员会考核等工作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标准制定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标准质量水平的提升。
43.加强标准、认证、监督、执法、网监、信用等局内多部门参与的标准实施信息沟通,定期交换标准需求、实施应用等相关信息,更好服务市场监管。
44.建立标准实施信息收集渠道,确保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在标准实施中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反馈。
(二)加大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
45.开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双随机、一公开”省、市级监督检查。
(三)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
46.组建涉及公共卫生等重要民生领域省级标委会,完善标委会结构。
47.推进技术委员会考核制度化,探索建立技术委员会“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模式,优化标委会管理,充分调动标委会主动性积极性。
48.对我省有优势的产业,我们将积极向总局申请筹建全国专业标委会。
(四)提升编码工作科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