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期)
时间:2020-04-14 16: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4-14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35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7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36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农兽药、金属污染物及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吉安市沃永润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悦美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金灶服务区销售的标称陆丰市嘉华糖果厂生产的姜汁软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顺德区大良刘培饭店销售的海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东莞市清溪利荣海鲜店销售的沙贝,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金桥水产交易市场:李昌波(昌记水产)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和呋喃妥因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金桥水产交易市场:李昌波(昌记水产)销售的白贝,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东莞市东城际强水产品店销售的罗非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及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中山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金属污染物问题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的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端州区郑月珍河粉档销售的猪肠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斗门区井岸瑞玲粉面档销售的河粉和猪肠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谢严长河粉档销售的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李栋河粉档销售的陈村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清远市清城区小市甘味源烧腊熟食档销售的叉烧,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佛山市南海区龙卫烧腊店销售的、来自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的叉烧,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端州区群姨石磨豆浆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佛山市禅城区小益田餐饮店销售的健康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