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7号)
时间:2020-04-08 16: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4-08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71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在全省市场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类372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66批次,不合格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0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52批次,肉制品5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1.冀南新区联华购物广场销售的菠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冀南新区联华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保定市莲池区保府市场王金凤销售的红壳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4.保定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5.唐山海港开发区信达综合市场西厅一楼摊位李静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6.唐山海港开发区信达综合市场65号水产品摊位刘建忠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