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期)(3)
时间:2020-04-06 16: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35.商丘市梁园区超岗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6.郑州高新区孙印怀活鸡活鱼店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8.0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37.天猫小乃心旗舰店(经营者为新野县乃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野县乃心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新蔡程氏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乃心土蜂蜜,诺氟沙星检出值为3.0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8.天猫良山谷珍旗舰店(经营者为郑州诺之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天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北京烤鸭(大豆蛋白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2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处置措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鹤壁、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新蔡、鹿邑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