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8)
时间:2020-04-02 17: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五)西南、西北地区。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24个以上,其中四川、云南各建立试验推广基地4个以上,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建立试验推广基地2个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做好试验推广。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对水产新品种养殖单位的指导,准确把握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特点,结合市场需求,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生产条件和当前养殖生产中品种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品种初选、引种和试验推广。引种时要严把苗种质量关,选择经产地检疫合格的水产苗种;试验推广时要制定方案,设计好试验过程和试验区域,明确有代表性的对照品种,养殖管理和收获测产等环节都要科学、精准和严谨;试验结束时要全面总结试验工作,明确参试品种和对照品种的差异,编写试验报告。
(二)大力培育推广基地。依托“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遗传育种中心、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等,充分发挥水产遗传育种中心等兼具公益性职能的单位在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生产性能测试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试验区域要独立成区、统一标识,试验方法要科学严谨,按照“平等自愿、科学试验、展示示范、开放共享”原则,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体制机制活、展示效果优、带动能力强的试验推广基地。
(三)建立示范协作机制。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联合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品种育种单位等,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建立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3-4月)。各地制定本辖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落实推进各项工作(4-10月)。水产新品种养殖示范推广,开展水产新品种推广应用情况调查分析;开展水产新品种生产性能测试试点;继续推进南美白对虾等联合育种,联合中国海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集美大学、科研单位等开展虾夷扇贝、大型海藻(海带、坛紫菜)联合育种。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地进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
联系电话:010-59192918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苗种处
联系电话:010-59195032
电子邮件:aquseed@163.com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