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农药管理工作要点
时间:2020-04-01 15: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推动质量兴农和绿色发展,我厅制定了《2020年自治区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2020年自治区农药管理工作要点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2020年自治区农药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农药管理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020年农药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创新提升为前进动力,开放提升为换挡引擎,融合提升为道路选择,绿色提升为目标方向,管理提升为基础保障,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管服并重”的策略,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创新驱动、绿色安全、优质高效、管理规范的现代农药产业体系,不断提升农药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丰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全面落实管理制度,提升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按照公开透明高效原则和履职需要,由单一的行政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编制统一的农药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消除行政许可中的模糊条款,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审核、无差别审批。
(二)落实农药管理制度。按照各级职能职权范围梳理规范农药行业领域内依据行政法规设定的各类行政事项,由行政审批向全程管理转变,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推进“三制度五机制”,加快构建以农药生产、销售、使用信息为重点的信息报送制度;以生产安全、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作物药害为重点的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以监管违规生产、销售、使用为重点的违规事件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农药管理约谈机制、企业诚信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提高农药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进网上办理。加快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和电子证书签发。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指南,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做到“事先有告知、证前有公示”,农药行政许可进大厅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遵循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三减一优”活动,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减轻办事负担,优化审批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统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变革,更快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经营户办事创业。
(五)做好农药登记初审。领会贯通《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指导企业做好产品登记和相关资料的前期准备,认真开展农药登记初审。注重把强化农药登记分类指导,引导企业优化产品、改进生产工艺、升级产业,为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创造良好环境。持续支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登记,支持特色小宗特色作物用药登记,加快推广应用。
二、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农药行业监督指导
(六)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抽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专项抽查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高风险农药、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的问题。加密抽查“黑名单”农药企业的产品。公开抽样检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开展市场监督检查。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不定期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生产环节,重点监督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如期进园区、证照是否齐全,生产管理是否规范,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二维码标注和追溯平台建设使用情况。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实体店和网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仅限出口”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以及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和农药存放安全隐患等。使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