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市场监管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涉及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
时间:2020-03-24 10: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3-2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80 据清镇市人民政府网2020年3月20日消息,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2期),涉及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
清镇市龙源香油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监抽计划 有关要求,于 2019 年 11月 07日对你单位(R生产□经销 □自制 £采购)的“菜籽油”(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2019年10月30日、质量等级:/) 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酸价(KOH)项目,报告编号为№: 【黔】质检第 J20190128354 号。
(二)对清镇市龙源香油厂实施现场检查,经核实该油厂一铁油桶内存有59公斤菜籽油,该桶存放的菜籽油与11月7日抽检为同一批次菜籽油,至抽检后,未出售。
(三)责令该油厂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对问题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清镇市龚和平油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监抽计划 有关要求,于 2019 年 11月 07日对你单位(R生产□经销 □自制 £采购)的“菜籽油”(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2019年11月02日、质量等级:/) 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苯并[a]芘项目,报告编号为№: 【黔】质检第 J20190128351 号 。
(二)对清镇市龚和平油坊实施现场检查,经核实该油坊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菜籽油一桶(47公斤),未销售。
(三)责令该油坊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对问题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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