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2)
时间:2020-03-22 21: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四)加强标识管理。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要求,对上海生产、加工或销售的列入第一批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进行转基因标识检查,严肃查处应标未标识、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科普宣传。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转基因科普宣传引导工作,完善机制、统筹资源、创新形式,积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推进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讲解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我国农业转基因政策和管理措施,积极引导热点难点,回应关切,增进共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主动监管、严格执法,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研发、经营单位等行业从业者主体责任。研发单位和研发人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制种亲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要健全管理制度和生产经营档案,落实监管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在关键时节、重点地区开展工作督导,提升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者的责任。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依法严肃处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线索要认真核查,接受群众监督。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各区农业农村委和有关单位根据本方案和区域特点,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各区农业农村委和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工作实效。
(三)工作总结。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年底对全年转基因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研判形势,谋划下一步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