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时间:2020-03-22 21: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委制定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
2020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部署,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防严控,加强风险防范
(一)加强风险监测。按照《2020年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要求,市、区联动,系统组织开展对地产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禽肉类、禽蛋、生鲜乳、水产品等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全年定量检测数量不少于1.5万件。抽样主体覆盖“规模化”和“小散户”,抽样环节增加“三前”抽样比例,扩大监测工作覆盖面。加强信息报送,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直报、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共享,加强结果会商,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二)深化风险评估。围绕农业产业实际,查找重点品种风险隐患,开展水培绿叶菜生产全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关键控制点研究、即食蔬果中病原微生物的风险摸底排查、地产菜果稻未知风险筛查评估、水产养殖环节中抗生素的风险摸底排查与产品质量安全性评估、畜禽产品中兽药多残留非靶向筛查及风险评估等专项风险评估工作。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定期开展风险会商,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三)完善应急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全天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跟踪分析与处置预案,抓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对重点舆情进行全面研判。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低事件损失和事态影响。
(四)加强质检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验证和监督检查制度,扩大能力验证覆盖面,加强证后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实施联合监督检查,强化执法。落实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掌握农业农村系统质检体系管理运行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指导和服务,继续推动“双认证”,为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二、严守底线,强化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启动“利剑”行动,开展交叉检查和暗查暗访,重点整治蔬菜、禽蛋、水产品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名录,对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等相关生产主体实施信息化监管,包括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强化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二)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覆盖各类生产主体,针对重点产品和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市级监督抽查完成2000批次,区级完成3670批次。监测参数上,蔬菜重点关注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等禁用农药以及灭蝇胺、腐霉利、多菌灵等超标较多的常规农药;畜禽产品重点关注磺胺类、氟喹诺酮以及酰胺醇类药物;水产品重点关注氧氟沙星等食品动物停止使用药物以及氟喹诺酮类药物。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强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三)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农业系统依法监管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责任清单”四落实与“一岗双职”,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开展星级站评定工作。制定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规范化服务管理。全面应用网格化监管系统APP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实现日常巡查、证后监管痕迹化,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记录等制度。鼓励基层监管机构向第三方机构购买巡查检查等服务,探索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的途径。
三、标准先行,推动绿色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