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野”后,专家分析受影响养殖户有哪些适用补偿范围(2)
时间:2020-03-04 12: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陈国强说,如相关被许可人因本次法律法规调整而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已经许可的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则其已取得的行政许可面临被撤回的风险。在此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依法主张补偿其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对于养殖户们关心的补偿申请程序,陈国强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主张行政补偿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获得补偿是合法养殖业户的法定权利,给付补偿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微信公号“东海法律观察”认为,补偿对象包括“受影响的农户”,也包括人工繁育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但补偿不是“行政赔偿”,不适用《行政赔偿法》的程序和标准。此外,补偿标准一般低于实际损失数额,甚至仅相当于实际损失的一小部分。经营活动中的预期收益、贷款利息等均不属于补偿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