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2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时间:2019-04-07 01: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02-27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16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9号)、《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3号)涉及本市1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号店(经营者为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
(一)食品名称: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商标:林道斯;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日期:2018.7.26;标称生产企业: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实际销售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天津),现已将案件移交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同时责令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二、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施正威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
(一)食品名称:黑鱼;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18.7.31;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施正威水产品经营部销售上述黑鱼的情况为:进货2公斤,销售2公斤,库存0公斤。
(三)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施正威水产品经营部销售上述不合格黑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已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给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三、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乡村土鸡蛋和长缸豆(豇豆)
(一)食品名称:乡村土鸡蛋;商标:喜中缘;规格型号:12枚/袋;生产日期:2018.7.20;标称生产企业:江苏兴化市忠诚禽蛋;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食品名称:长缸豆(豇豆);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7.31;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水胺硫磷。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乡村土鸡蛋的情况为:进货10袋,销售10袋,库存0袋。
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长缸豆(豇豆)的情况为:进货8公斤,销售8公斤,库存0公斤。
(三)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乡村土鸡蛋和长缸豆(豇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4.66元。
四、上海连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草鸡蛋
(一)食品名称:鲜草鸡蛋;商标:火凤鸟;规格型号:15枚(≥640g)/盒;生产日期:2018.7.27;标称生产企业:江苏省兴化市灿灿家禽养殖合作社;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二)经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调查,上海连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鲜草鸡蛋的情况为:进货10盒,销售10盒,库存0盒。
(三)上海连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鲜草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上海连慧超市有限公司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9.6元。
五、上海萦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蜜桔
(一)食品名称:蜜桔;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8.3;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氧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