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
时间:2020-02-27 13: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一是对入网餐饮单位全面审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下架、责令整改;发现经营“野味”“野生动物”的要立即停止其网络交易服务,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入网商家和配送人员推送食品安全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升防范能力。
二是加强配送环节管控。平台要做好配送人员活动轨迹排查和体温监测工作,存在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严禁送餐。督促配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者不得上岗。对配送容器、箱、车每天至少消毒两次,确保清洁、安全。实行“食安封签”,开展“无接触式”配送。
三是协助餐饮单位快速上线。疫情期间,加快入网商家资质审核,协助资质齐全、具备餐饮食品加工配送能力的餐饮单位快速入网,将传统的“面对面”堂食转为“不见面”线上餐饮。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继续保持警惕、防范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