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四川省药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2)
时间:2020-02-26 18: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出台支持复工复产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原有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和小微企业信贷优惠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企业得到实惠。加强对水、电、气、运等领域价格监管。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实行优惠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减免收费50%。倡导农(集)贸市场主办方适当减免场内经营户摊位费。
六、规范指导企业坚守安全底线
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立足职能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落实佩戴口罩、定期消毒、每天测温检查等疫情防控举措,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对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工业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加强监管,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务必到位,并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安全底线不失守。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培训和考核服务。指导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充分运用检验管理平台,摸排梳理辖区内到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主动提醒相关企业及时申报检验,简便企业报检程序;及时安排现场检验,做到报检必检,应检尽检,严格依法依规施检,出具检验报告。
七、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加强防护产品和涉及民生重要商品的质量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制售伪劣产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和民生用品、防控物资领域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
八、指导单位集体食堂加强疫情防控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复工复产复市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消杀、餐饮具清洗消毒、食材采购管理、食品留样、餐厨垃圾处置等制度,加强出入食堂体温检测,推行职工用餐自带餐具、分时错峰就餐或回家就餐、到办公室就餐、盒饭配送等方式,严防疫情传播。
九、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符合条件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正接受责令整改处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自我承诺已完成全部整改事项,并报作出处理决定部门后,可继续开展检验业务,待疫情解除后实施现场核查。对因受疫情影响强检计量器具按规范到期未检的,在保证正常使用情况下报县(市、区)监管部门备案,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申请检定。
十、加大民营企业帮扶力度
开展专题调研,收集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的现实境况,支持各级监管部门制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完善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功能,上线“四川民营经济”微信公众号、“四川民营企业维权服务”APP,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适时组织相关厅局宣讲解读政策,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开通热线电话,积极做好中小企业服务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受理等工作。
十一、鼓励企业参加“三保”行动
持续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进来,承诺加快恢复产能,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不断提升活动覆盖面。延长首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申报阶段自愿申报和推荐提名时间至3月10日,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踊跃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活动的企业,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对象。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我省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本政策由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药监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