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
时间:2020-02-14 10: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涉案卤猪肠、卤猪肉由当事人加工,因在加工时卤水长期使用造成上述2批次产品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加工、销售不合格产品;今后在加工时重新购买卤料制作卤水;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9月27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