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零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5)
时间:2020-02-11 12:3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7.3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7.4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八、顾客管理
8.1有对顾客量测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
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如获知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则开展终末消毒(传染源住院、转移、死亡而离开疫点或终止传染状态后,对疫点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
8.2要求顾客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8.3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形成档案管理,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有效的)
九、外卖服务
9.1外卖配送员。
9.1.1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
9.1.2外卖配送员的个人健康事项按本文3.1的要求执行。
9.1.3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
9.1.4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应进行消毒的要求。
9.2平台管理方。
9.2.1应制定平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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