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缺乏、执法力度不够,野生动物保护法时隔4年将再修(2)
时间:2020-02-11 10: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也认为,这次疫情说明在野生动物利用方面一错再错,也暴露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他举例说,目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制度存在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对商业目的人工繁育规制不足。在现实中,对野生动物制品的非理性需求与消费,使得商业利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可能获取高额利润,甚至使得商业利用成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最重要动因,这在很大程度上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不相容的。
多位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策略,应确立以“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的生存和发展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完整性保护”为重心。应以立法形式确保我国仅允许以科研、保护为目的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严格禁止商业利用为目的的驯养繁殖活动。建立商业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业及经营主体的退出机制。同时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的审批和监督,分别设立成独立的两套部门及体系,避免权力寻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