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第二批执法典型案例(2)
时间:2020-02-10 17: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月31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59号佳境小区8栋某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涉嫌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等相关信息的“三无”口罩。该药店进门口展台中的板蓝根、艾叶等药品未明码标价。经查,该药店经营者以微信付款方式购买了上述口罩1500个,赠送、自用700个,其余800个已销售完毕,销售时未明码标价,销售均价2.3元/个,货值金额1840元。该药店涉嫌构成销售“三无”产品、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及《价格法》的规定。2月6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已向药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作出罚款5552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芙蓉区某便利店涉嫌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三无”)口罩案
1月29日,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芙蓉区某便利店内存有无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口罩2892个、无中文标识的口罩5800个。经查,该便利店共购进了4种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口罩17400个,货值金额共计42000元。该便利店涉嫌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2月4日,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向该便利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作出罚没13237.45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