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农办牧〔(2)
时间:2020-02-07 16: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五)加快发展家禽、牛羊等其他畜禽生产。积极发展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的肉鸡、肉鸭和蛋鸡生产,大力推广肉鸡笼养、肉鸭笼养、蛋鸡层叠式饲养技术,着力增加禽肉禽蛋供给。加快优质肉羊扩群增量,推行高架舍饲养羊模式和全混合日粮(TMR)加工饲喂技术,提高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扩大奶牛生产性能(DHI)测定范围,推进奶牛精准饲喂管理,提升奶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奶业振兴。因地制宜发展肉兔、肉鸽、鹌鹑等特种畜禽生产,丰富市场动物蛋白消费种类。
二、以全面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为重点,全面启动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强基行动”。
(一)推进防控能力提升。进一步压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推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基础免疫,指导养殖场(户)由集中免疫向常年免疫和程序免疫转变,开展免疫效果评估,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切实做好主要动物疫病定点监测、集中监测、飞行监测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评估疫情风险、查找疫情隐患。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完善相关政策,落实技术培训、指导示范、观摩学习等措施。畅通疫情举报渠道,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对可疑疫情要按程序及时规范处置,及早消除风险隐患。
(二)推进生物安全措施升级。加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物安全防控,不断提高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各环节动物防疫制度,重点加强人车物出入场管理及清洗消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化和落实日常人员管理和科学消毒等制度和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大力提升规模猪场、种猪场和生猪屠宰企业生物安全水平,加强洗消中心建设,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生猪屠宰企业应有配套的洗消中心并确保正常运行。
(三)推进体系队伍建设。稳定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各项防疫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强化兽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动物防疫技能竞赛和检疫技能竞赛,着力提升人员素质水平。强化兽医实验室建设,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和能力比对,力争所有生猪主产县(市、区)均有非洲猪瘟检测授权实验室。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演练及培训,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及技术规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制定印发《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布局和建设规划》,争取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大力推进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行动,重点解决收集处理体系生物安全、环保安全不到位等问题,调动资源要素集聚,尽快落实各环节的升级资金和升级主体,切实提升无害化收集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化水平。
三、以“突出三坚持、实施五强化、实现五转变”为主线,全面启动屠宰管理“提升行动”。
(一)持续推动生猪屠宰转型提升。推动生猪屠宰产能从销区向产区转移,鼓励苏南地区生猪屠宰企业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到苏中苏北生猪养殖主产区建设标准化屠宰企业,减少活猪调运及代宰比例。积极扶持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企业。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落后屠宰设备,淘汰牛、羊、禽手工屠宰,不再批建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30%以上的生猪屠宰企业达到省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二)持续规范牛羊禽集中屠宰管理。全面完成不合格牛羊禽屠宰场点的清理工作,鼓励猪、牛、羊、禽屠宰集中设置、区域隔离、分车间屠宰,推动建设一批符合防疫、卫生、环保等规定要求,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工艺布局科学合理的牛羊禽集中屠宰企业。推进屠宰品质检验提升,加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切实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牛羊禽屠宰检疫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提升检疫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