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
时间:2019-04-06 20: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五)西宁市城北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海金座尚客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产品经营户提供了进货发票,经营户事先并不知道所销售的梭边鱼为不合格产品,并主动提供了证明文件。监管部门对其销售的产品再次进行了抽检,未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检验结论为合格。西宁市城北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青海金座尚客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要求其做好进货查验工作,并加强索证索票管理,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可追溯。
四、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