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农业农(4)
时间:2020-01-22 12: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设施农用地备案等数据,建设耕地基本信息数据库,形成基本地块权属、面积、空间分布、质量、种植类型等大数据。开展渔业水域空间分布、渔船渔港和渔业航标等调查,形成覆盖内陆水域以及全球重要海域和渔场的渔业水域资源大数据。
(二)建设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
依托全国统一的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构建国家重要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绘制全国农业种质资源分布底图,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微生物等种质资源的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开展动植物表型和基因型精准鉴定评价,深度发掘优异种质、优异基因,构建分子指纹图谱库,为品种选育、产业发展、行业监管提供大数据支持。
(三)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
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电子台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数字化。采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数据,建设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推进全国农垦资产管理数字化,加强对国有农业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监管。
(四)建设农村宅基地大数据
利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卫星遥感等数据信息,结合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构建全国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涵盖宅基地单元、空间分布、面积、权属、限制及利用状况等信息。推进宅基地分配、审批、流转、利用、监管、统计调查等信息化建设,及时完善和更新基础数据。
(五)健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农业补贴发放、投入品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家庭农场名录等系统,按照“部级统一部署、农业经营主体一次填报、多级多方共享利用”的方式,完善经营主体身份、就业、生产管理、补贴发放、监管检查、投入品使用、培训营销等多种信息为一体的基础数据,逐步实现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生产经营信息动态监测。
四、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
(一)种植业信息化
加快发展数字农情,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物联网等手段,动态监测重要农作物的种植类型、种植面积、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灾情虫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升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病虫害测报监测网络和数字植保防御体系,实现重大病虫害智能化识别和数字化防控。建设数字田园,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园艺上的集成应用,建设环境控制、水肥药精准施用、精准种植、农机智能作业与调度监控、智能分等分级决策系统,发展智能“车间农业”,推进种植业生产经营智能管理。
(二)畜牧业智能化
建设数字养殖牧场,推进畜禽圈舍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等设备智能化改造,集成应用电子识别、精准上料、畜禽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精准监测畜禽养殖投入品和产出品数量,实现畜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和精准饲喂。加快应用个体体征智能监测技术,加强动物疫病疫情的精准诊断、预警、防控。推进养殖场(屠宰、饲料、兽药企业等)数据直联直报,构建“一场(企)一码、一畜(禽)一标”动态数据库,实现畜牧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数字奶业云平台。
(三)渔业智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