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限塑令”突出外卖塑料减量(2)
时间:2020-01-20 11: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为破解当前一些地区和领域存在的塑料垃圾分类回收不足、规范化利用处置不够、随意丢弃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等措施。
支撑源头减量
回收利用固然可取,源头的减量也慢慢成为共识,其中不仅包括消费者的主动减量,也包括产业端产品的升级和替代。对此,前述负责人表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首先要按照减量化的原则,对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实现塑料垃圾源头减量。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源头减量的全国性行动,可追溯至12年前。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实施,正式拉开我国“限塑”大幕,其后塑料袋在超市、商场的使用量有所下降,但据媒体公开报道,我国限塑令实施12年后,废塑料不减反增,目前塑料袋年使用量超过400万吨。
对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将成因归结为消费的增长,在他看来,我国的经济社会仍处于高速发展期,消费在不断膨胀,单项政策对于减少使用量的作用有限。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接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拟增加规定,旅游、餐饮等行业应当逐步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业内一致认为,这意味着我国在“限塑令”推行12年之后,有望迎来对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明文限制。
前述负责人表示,不同于以往政策仅对个别环节和个别领域作出规范,此次《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
在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的同时,为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探索培育可持续的新型治理模式,《意见》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提出推广应用安全可控、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相关替代产品;积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型业态和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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