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答记(2)
时间:2020-01-19 14: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是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把握实施节奏。《意见》统筹考虑了不同领域工作和管理基础的差异性,区分不同品类的替代条件,对禁限措施的实施节奏和力度进行了分类设计。对条件较为成熟的,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对需要逐步推进的,按照不同时间段、区分不同城市,详细规定了禁限措施的实施步骤。
三是按照抓细抓实的原则,落实禁限措施。《意见》规定了禁限措施的方向和目标,为便于各领域的实际执行,我们还将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细化禁限范围和执行标准。同时,各地区也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实化细化禁限管控的具体措施。此外,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
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意见》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对禁限措施做了安排,但在具体执行中,不可避免会对部分行业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便利性等造成一定影响。各项措施的落地,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后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分析各地、各领域实施情况,并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工作不断深化。
问:《意见》在推广替代产品使用,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有何考虑和具体措施?
答:在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的同时,为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探索培育可持续的新型治理模式,《意见》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提出推广应用安全可控、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相关替代产品;积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型业态和模式。
一是大力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在传统塑料制品方面,要通过开展绿色设计,提升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性能;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生产对人体、环境无害的塑料制品;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在新型替代材料方面,要加大可降解材料等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产品性能,降低应用成本;完善可降解塑料相关标准,保障降解产物安全可控,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二是积极培育可循环包装等新型模式。目前,为推进快递包装的绿色化、循环化,部分商超、电商、快递企业积极探索,投入了一批可循环周转箱、快递盒等新型包装器具,取得了良好效果;可降解包装产品在部分领域得到一定规模的推广。《意见》结合各方面实践经验,提出以连锁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区域性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投放可循环、可折叠的物流配送器具,鼓励开展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支持相关企业等通过“信用质押、超期扣款、回投返款”等模式,提高可循环箱的使用率和回收率;加大智能回收设施的投放力度,丰富可循环快递包装的终端回收方式;推动各城市政府积极破解可循环快递包装智能回收设施进社区和公共场所的政策障碍,降低体系运营成本。
问:在推动塑料污染源头治理的同时,《意见》提出了要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请问有哪些考虑和具体措施?
答: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是完善塑料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规范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是解决塑料污染问题的重要内容。为破解当前一些地区和领域存在的塑料垃圾分类回收不足、规范化利用处置不够、随意丢弃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等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塑料垃圾分类收集。《意见》提出要推动在写字楼、机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垃圾产生量大的重点场所,增加塑料废弃物的分类投放设施,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理。对于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新型塑料废弃物,鼓励采取多方合作,在大型社区、商圈、高校等快递外卖订单集中区域设置专用回收设施,做到“日产日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