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号(关于进口尼日利亚饲用高粱植物检疫要求的公
时间:2020-01-16 16:4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1-16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6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农业检疫局关于尼日利亚饲用高粱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尼日利亚饲用高粱进口。现将尼日利亚饲用高粱输华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尼日利亚饲用高粱植物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进口尼日利亚饲用高粱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农业检疫局关于尼日利亚饲用高粱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商品名称
本公告中高粱(学名Sorghum bicolor,英文名sorghum)是指产自尼日利亚(以下简称尼方),输往中国用于饲用加工的高粱籽实,不作种植用途。
三、企业注册
尼方对输华饲用高粱的出口、仓储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确保符合相关防疫条件及实施过筛清杂等措施。尼方应提前将出口、仓储企业名单提交中方,内容包括名称、地址、注册号等信息。未经中方注册登记,不得从事尼日利亚高粱输华。
四、检疫性有害生物
输华饲用高粱不得携带以下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瓜类笄霉菌 Choanephora cucurbitarum;
2.麦角菌 Claviceps africana;
3.玉米霜霉病菌(非中国种)Peronosclerospora spp. (non-Chinese species);
4.草螺菌Herbaspirillum rubrisubalbicans;
5.玉米花叶病毒Maize mosaic virus,MMV;
6.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7.独脚金Striga asiatica;
8.粗糙独角金 Striga aspera;
9.弯叶独脚金Striga hermonthica;
10.沙漠似马齿苋Trianthema portulacastrum;
11.螺旋粉虱Aleurodicus dispersus;
12.玉米叶蝉Cicadulina mbila;
13.叶蝉Cicadulina storeyi;
14.高粱瘿蚊Contarinia sorghicola;
15.大谷蠹Prostephanus truncatus;
16.非洲粘虫Spodoptera exempta;
17.海灰翅夜蛾Spodoptera littoralis;
18.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
五、装运前要求
(一)产地管理。
尼方应采取国际认可的调查和检测方法,在高粱生长期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开展疫情调查监测,并在每个高粱出口季节前,向中方提交上述有害生物在产地发生情况的监测报告,包括检测方法及结果。尼方应建立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降低中方关注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程度,并监督相关输华高粱企业实施。必要时,应中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二)加工储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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